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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/29/2006

    此刻

    此刻因为一个和我同名的男子,我落寞无比。一场不知何谓的情感纠葛,终于成为不可一世的碎落记忆。

    我如果记得一块水晶,那一定是拼图型的璀璨。

    我如果记得一种味道,那一定是威露士的奶牛香。

     

    好在我已经放开了一切,一切的后面,是后面的一切。

    10/27/2006

    看电影

    《看电影》,我唯一不惜代价坚持钟爱的杂志。只因其过分直白的绚烂,和不可抗拒的诚实。初中时迷恋《萌芽》里青涩暧昧的文字,以为世间的美丽已然如此。颓废的盛世,凋谢的风景,男男女女,纸醉金迷。所有景象只是被玩转于少年青年的双手里。一支笔,我便以为是整个世界。

     

    曾一直想长大后做一名编辑。每日看来自各地的文章,阅其风华,读其心志。然后郑重的记住他们的美好。或者,合适的时候拿来分享于众。这样恬淡如水的生活,如同一盏青灯,烟云缭绕却唯我独醒。后来,大些后就明白了自己的欲望,原来我根本不具备历阅的品格。浮躁或者功利,都已经注定我不能以平常的心态面对别人的内心世界。更为强大的力量折服我的毅力,而耐力更是如汹涌奔腾的水,一直往东,却最终无踪。

     

    后来,更大些了,就不再沉迷那些年少的文字,反而更加相信沉稳之人的话语。比如我最为信任的那位女作家。只有她的文字才可令我清醒,知道何样的感情是对,何样的选择是对。人生一世,不是每个作者都能参头世人的内心,正如不是每个读者能够领会写者的意图一样。我们彼此安慰,彼此信任。这样就已经很好。现在对于择业,我已基本定型。喜欢旅游业,因为它的颠簸性让我欢喜。我不是个能长期蜷居一地的人,对于故土的概念也甚淡薄。我只想随处的移动,在不同的地方,获得不同的东西。感悟或者其他,都是不可多得的经历。更是愿意和鬼佬打交道。当然,这个和我的专业关系很大,但是更多的是因为我喜欢他们做人的方式。诚实,朴素,坦荡。不敢说他们人人皆如此,但至少我遇见的,都是和蔼可亲的。

     

    说远了。

    今天看《看电影》,在介绍一位法国影星时,评论的极好。她的品质就是超越常人的。对于名利或者喜好,都是以淡然自处的方式对待。待人接物俨然只是随性就好,不为任何人掩饰或矫作,也不会为任何事大喜大悲。正是这样的品格,让她独领风骚。

     

    我最向往的品格是,宠辱不惊。

     

    除开到位的评论和新鲜快报不谈,我最喜欢杂志最后面的《挺进报》。里面的文字,都是感触很深的观者用心记录下来的。

    曾不止一次的被感动,虽为了了数语,却直抵人心。

     

    喜欢《看电影》。笑。

     
     
    10/25/2006

    Red

    爱上一抹红。

     

    其实孩童时期是热爱红色的,觉得那鲜亮的色彩如同白昼,拥有不可回避的魔力。如此耀眼,如此炽烈。记得每年春节都会要求父母在家里挂上灯笼,闪烁的红光在夜里透出来,我就在光线的忽明忽暗里雀跃着欢笑着。那时在北方,冬日漫天的大雪就这样伴随着那一抹温情十足的红光,刻进了我的童年。

     

    但是我与红的渊源却是之后的事。大概是11岁,无意看了一部港产的恐怖片,烂俗的情节却还是吓到了我。对于成人世界的未知,让我对鬼怪产生了不可动摇的信服。至今我仍清楚记得,片中的厉鬼是如何钟爱穿红衣的人,如何将他们的红,从身体深处引诱出来。而那斥满腥味的红,也终于取代了记忆里冬日家中的灯笼,成为我少年里不可触及的隐痛。

     

    之后,我再没有买过任何红色的东西。无论是衣物还是器具,或者普普通通的纸张。

     

    《夜宴》中的婉后热爱茜素红,说它有难以置信的魔力。我在影院漆黑的布景下,看见那一尺血红的布,忽然就觉得,那样鲜活的色彩同样让我心动。

    我依稀记得儿时的火光,蒙着淡淡的雾气,在家门口闪烁。红,的确拥有摄人的力量,让我欲罢不能。

     

    有时,看到身边清秀的男生穿一件红衣,心里也激动。我想着哪天自己也身着那一抹红,笑容灿烂,情态美好。可是,我明白红的需求。穿它的人要具备很多特质,不然最后的结果,也不过是穿者入俗。

     

    我身边唯一的红,是手机上的挂饰。福娃里拥有和我同一个名字的,也被设置成为鲜红。第一次看见便喜欢不已,虽是昂贵,仍执意买下。走路的时候,看见这一抹红随身晃动,心里实在欢喜。

     
     

    从前看一本有关星座的书。书上说,白羊座的幸运色是,红。事隔多年,我终于还是明白自己爱红。

    这个,可能真的叫天性,叫回归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10/24/2006

    围巾

    昨天看好友的文字,偶然遇到这两个字。围巾。

     

    我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的围巾。已有的两条还是父亲年轻时留下来的,那些碎落而规则的花纹,因为时代的复古而变得鲜明。我并不常戴,觉得如同束缚。南方的冬天阴冷潮湿,风也是掺着水分的。家乡的冬天,会有很大的风。半夜时,也常常被风声惊醒。我卧室的窗户临街,灯火通明的夜晚,我能一边闻风,一边看窗帘上班驳的植物的影子随风晃动。一晃,又一晃。

     

    记得曾对一位朋友说,以后若有女生送我围巾,我就和她恋爱。

    说的时候,我仍懵懂。对于未来一切不知。那是秋天的许诺。校道上的梧桐已经散落了一地的黄叶。我还是看见一阵风起,卷走了关于围巾的我的整个少年。

     

    可是,还是企盼一条属于我的围巾。冗长而温暖的质地,缠缠绕绕纠纠葛葛,却是再柔情不过。就那样随意的绕着脖颈,便不会觉得寒冷。

    心里面的情结,是觉得围巾如同戒指,是不可以自己买给自己的。一定要至亲的人,亲手准备,才会具备温暖的意义。

     

     
     
    10/19/2006

    小雨

    小雨。瞬间就落下来,雾蒙蒙笼罩世界。瞬息万变。

     

    今天购置了新的祛痘用品。药不能断,实在害怕它们继续泛滥。有时候对着镜子,想象自己干净的样子。我对自己说,你看,也是同样的几年,所谓青春的东西就仿佛只给了你这些。奉献时光,然后收获这两颊的坎坷。也许自己真的是肤浅之徒,在意外在的东西。即便是表象,也要求完整美好。记得被人说过,那些疮疾过些年自然痊愈,你不必担心,反倒是应该珍惜时光,填充内在才对。

    有些东西注定会让你清醒。因为这些痘痕,我不得不谦虚。曾有位术士告诉我,成人后要懂得谦虚做人,方可有出路,方可成商成仕。

     

    佛曰,此谓因果。

     

    今天早晨出门仓促,忘记戴上自己的佛珠。于是整个上午都忐忑。说来好笑,自己是个极其念旧的人。从儿时用过的自动铅笔,到中学时代的文具盒,现在都仍然完好的被保留着。98年从北方回来的时候正值隆冬,同学送了很多的贺年卡。很多人,不同的笔迹,不同的话语。因为年幼,不懂得温情,可那些字迹现在看来,真的是再温情不过。最为真挚的情感,从他们歪斜的字体里,顷刻漫溢出来。而那些卡片我同样保留着,虽然主人的名字我已淡忘,相貌也已模糊,但是看见它们,就如他们。

     

    我念旧物,但是对人,我不。这个也是秉性。

     

    我的佛珠是黑色的玛瑙。但是有一颗血红。

    我的戒指是银制。但是有一道黑痕。

    它们一个在左,一个在右。一个轮回。
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10/18/2006

    发生

    新近发生些事。

     

    密友爱上了她的中文老师。

    一个温文尔雅的男子。一卷书。干净而敏锐。拥有温情的姓名。她说第一次见到他,竟感觉与见到我一样。我想她是想说他们是似曾相识已久的。她不是个寻常女子。从认识开始她就是颠簸的,无论是家事还是情事,她都历尽艰辛。我知道她的些许情人,或是高大的男子,或是精干的男人。大抵无法回忆起他们的姓名与样貌,但对他们的感觉,仍然清晰。我一直不能透析她的感情世界。那里是一潭黑泉,拥有深不见底的能量。她说她只是寂寞,所以不断地找寻不断地索取,仿佛一刻也不能容忍只有自己的场景。她说,这个世间她只畏惧两种事。贫穷和寂寞。等到拥有的一切被抽干,只有自己的时候,她一定不可贫穷寂寞。我了解她的生活,但不懂得她的选择。

    说远了。关于那个男子,他让我想起了一张素白的纸。没有污迹没有反正。只是一张坦白而干脆的成品。所拥有的,是能书写一切的心怀与博大。他是温暖的。她是需要的。所以我知道,她会爱上他。

     

    我说,他恰倒好处的把你带回了你的少年。

    她说,恩,我也这么认为。似乎懂事以来就没有暗恋过,那样青涩的感觉,真的美好。

     

    对于感情,我们的感觉是一样的。可以互通。我能体会她的心情。不论是好是坏,我都能轻易察觉。但是这样亲密的触觉,让我们失去了互相表达的能力。我们不能用语言安慰对方,我们做不到的事情。我有时会不解,为什么分开时我们用文字彼此怀念,可等到面对面,彼此只剩下嬉笑打闹。更多事情我们都不愿提及。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清楚,那是隐疾。对方的隐疾,所以不可触。

     

    世间的美好并不多,真正快乐的人也稀少。你获得了那样的机会,就应该好生对待。我说你应该说出爱。你只有这一次机会。

     

    另外的事,是我遇见的人。遇见一个昆明的男子。同样是边缘不可自救的人。加我只因为我名字里的楠。楠。我爱这个字。我总是把与自己相关的字设置成符号或标志。方向,总是首选。所以选择南,而木之华,正是属于南方。所以我叫楠。

    儿时很好的玩伴也叫楠。从前的美好已经遗失了。仿佛时光,一旦离开就不能重来。彼此缅怀,已经是最好的纪念。

     

    还是极爱童年的树林。北方高大的白桦,一片一片覆盖着。漫无边际的树叶,拥有极至的繁华。不对,那不是繁华。那是生命在纯粹的阳光里最真实的样子。还有白云,河水,柏油路,花朵,青草以及空中的飞机。现在时常记起从前。那七年,给了我太多。笑。

     

    也许凡事都有代价。有了不凡的童年,你就注定要失去正常的少年。所以你必须面对,并且承受。

    这个,也被人们唤作成长

    而现在,我们都已成长。并且老去。

    班驳时光,鹅黄记忆。不知朝夕。

     
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10/17/2006

    Rainy

    我应该有很多话可以写下来的,不应该只是反复在心里叨念,不应该只是自己冥想。我可以写下来。

     

    已经两个星期过去了。我想这是必然注定的结局。对,没有任何悼词的结局。故事从发生的那一刻算起,就已然朝着某个不可逆的方向泛去。我的心智仍然如执拗的孩子,坚持相信自己的付出是应该获得回报的。既然用心叙述了故事的原委,我就应该被接受被承认,而不是沦为点缀别人生命的塑料花朵。然而,我终究变成了不见终日的植物,因自己的廉价和糙质,而被人长久的遗弃。

    我想我是埋怨的。

    我也想,我不应该埋怨的。

    可是,我不能再怎样。

     

    收好了关于ANNE的书,放在床头也只能成为落满灰尘的自作多情。收好了有关的一切,因为不可触及的繁华,我不得不做出气馁的决定。

     

    昨夜一位好友告诉我,他要恋爱了,要定了。

    这是我这个月里第二次听到的喜事。大家都已决定安定下来,过世间舒心坦诚的日子。

     

    还是喜欢安妮对爱情的想法。《清醒纪》的某一篇章,让人看得沉默。世间冗繁的情愫,三言两语便被她道破。

     

    今天下雨。阴。

     
    10/14/2006

    电影里说

    电影里说,没有爱,我们做什么。

     
    10/11/2006

    日记

    十分喜欢这首背景音乐。淡淡的深沉的声线,渐次覆盖耳膜。它有直抵人心的温暖。记得第一次看见它的介绍时,作者说,这个男人的音乐封面粗糙旷野,买回家一听竟然如此温情。是,这样的温情。仿佛被拥入怀中时,他强大的力量漫无边际。

     

    这个星期会很忙,有很多功课要完成。其实害怕这样累,害怕想到无法脱身去做自己的事。可是又害怕没有事情做,手足无措更加让人难受。今天11号了。

     

    11号,你离开已经一天了。

     

    记得高中末尾时,我也是这样细数每一天的。我写下每一刻想到他的心情。每天都写几页,我想着有朝一日能给里面的人看,我会告诉他我有多么想念他。其实,现在想来那时自己真的有些傻。明知那场爱情无可期待,却执意于此。结果,最后的结果仍然是无可奈何。所有的爱过的凭证,只剩下抽屉里厚厚一摞写给自己的情书,还有过往他留下的字条。我还依恋他身上的味道,临行前要到一件旧衣为念。曾夜夜拥其入眠,那样才可睡的安稳,睡的平静。一晃已经一年多了。我们再固执,也不能与时间对峙。美丽无可方物的爱情,也最终成为沉入心底的青涩故事,我不愿记起不愿忘记,却终于沉寂。

     

    昨夜又梦,竟梦见自己的孩子。我清楚的记得我手中抱着的那个幼小的生命,记得他稚嫩的脸颊,微翕的双唇。我记得我对身边的人说,你们看,他的眼睛像我,可是眉毛不像。

    似乎是好笑的梦境。对于我,怎么还有机会拥有自己的骨血。生往往如此,你必须为你的选择付出代价。全情无私的赐予,是不可能存在的。你必须首先交付,然后才可获得。

     

    我交付了我的生命。那么,我应该获得我的灵魂。对么。

     

    梦了又梦,我迟早会爱上我的床。笑。

     

    又一日。没有因果。

     
    10/9/2006

    又说

    其实我有很多话想说,但是我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。许多东西堆积着,让本就逼仄的脑子变得更加混沌。

    其实我知道我想说什么,但是我什么都说不出来,因为我知道说与不说,结果都一样。

     

    今天校庆,四面八方的人涌进来,到处都是陌生的面孔。交谈,欢笑,或者走动。清晨薄薄的雾气,把他们笼罩在一片庞大的虚无里。我依旧沿着路的边线行走,偶尔跳上边线上的隔砖,一下一下平衡的跳跃。秋天来了,可是没有落叶。青翠的树木覆盖,于是夜晚的时候,昏黄的光线还是投影在那些交错的路上。于是,我还是静静的在树下独身行走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午休时又梦。梦见一些人,黑人还有白人,并不相识,相貌也已记不得。还有物,我记得大大小小的盘子,它们整齐摆放在桌子上。人们取走装盛食物。熟悉的场景,却看不到熟悉的人。一觉醒来,口干舌燥,手心有汗水。洗脸的时候,发现双眼干涩。忽然就恍惚起来,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。一个人发呆,然后慢慢回过神来。室友依旧在睡,房间里安静异常。我看见窗外灰黄的天空,看见飘荡的我的衣物,看见印有的NY。我低下头,终于清醒过来。

     

    人去楼空。

     

    我给自己安排了明日整天的忙碌。忙些好,忙起来了便不会想那么多。单词,句子,文章。我看见我模糊的未来,我赖以为生的工具,我要好好学好。我多想学会法语的那天,我能痛快的说话。说给听到的人。不用隔着电话,而是面对面的诉说。

     

    十一出游,因为去的是山清水秀的地方,刚回到都市竟一时不能适应,脸上的痘便一发不可收拾。年轻的结果,除了这表象的累赘,还有心里的空虚。也许,年轻过的人都曾经历这些,离别和疼痛,都如同身体的某种酶,一定存在,一定发生。

     

    又一日过去了。平素的生活。无华无话。我没有更多的表达。

     

    其实,我什么也不知道。
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10/5/2006

    BACK

    从水里回来。踏回陆地,心仍怅然。

    我遇见了翻滚的江水。大朵的白云。阳光。青翠。肤色不同的人们。美丽的少女。朋友。还有LD(little daddy)。

     

    我已经知道以后的路该如何走下去。因为我知道走下去我会看得到的,是一片一片的景致,和五彩斑斓中的你的脸。

    回来了。

    就等着再次开始。

    10/1/2006

    第一日

    今日午时上了开往武汉的火车。是第一次去那个城市,一切都是陌生的。邻座是个看上去稍大的年轻人,穿着一身不知真假的名牌。对面的,是两个打手语的女生。觉得十分奇妙。仅仅是用了双手,两个人就已经开心的不得了。我看着自己的书,时不时抬头瞧对面的坚定而诚实的笑容,恍然觉得,即便自身的某种能力已被收回,可神灵还是额外的赠与给她们,或者说,保全了她们的某类性灵。如此烂漫天真,这,怕是常人难以实践,甚至是理解的事情罢。

     

    下午三点到达武昌。

    出站的一瞬,因为眼见的世界,我想,这里这样落破,似是繁华之后的荒废都市。

    我按着友人的指点,寻找汽车站。终于在右面街角发现那个售票口。可是蔓延出来的购票的人群,仿佛再次印证了这里的嘈杂与萧糜。我望着绝望,决定自寻出路。也许真是受到仳佑,先后有人帮助我坐上去往宜昌的汽车。所以。

     

    所以,我就看见了道路两面放肆生长的夹竹桃。它们沉淀的桃红,映呈着此刻泥泞而污浊的街。它们沿着这条路,拥拥挤挤地向前渲染开来。忽然间觉得困。闭上眼的一刻,我记住了这些抹浓俗的红。

     

    我现在停在宜昌。凌晨时分。街道空离,行人萧索。商店也多已打烊,只有年轻的身影晃动在酒店,网络会所或者酒吧门前。我对自己说,这是个陌生的城市。从地域到水域,我都不曾接触过。尽管眼前的一切,已非一个成年男子所能畏惧的世界。可这里的清冷,和突如其来的寂静,让我怯疑。

     

    我望向这里的河流,汤汤的水,我听不到涛声。我看见河流上闪烁的灯光,一条模糊的桥梁跨过水面。我看见倒影在水中的车流。还看见无数的明亮在黑夜里反反复复地熠熠。霓虹,这也许是所有人烟之地繁华世界的通证。只要有城市,你便能遇见它们的彻夜辉煌。

     

    大概几十分钟后,我将启程前往茅坪。第二日,我会在船上。

    而这条几度被华丽装饰的河流,将载我驶向山水之间的远方。

    苍翠或者碧蓝,未知皆知,也都会悉数绽放。